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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6日在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玉林市财政局局长 莫逊群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我市2023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3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市级各部门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社会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1—8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78亿元(其中:市直13.15亿元,玉东3.63亿元),完成预算66.3%,同比增收1.53亿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82亿元(其中:市直5.52亿元,玉东3.3亿元),同比增收2.56亿元,增长40.9%,非税收入完成7.96亿元(其中:市直7.63亿元,玉东0.33亿元),同比减收1.03亿元,下降11.5%,税收收入占比为52.5%,较上年提高11.5个百分点。主要收入变动项目如下:
增值税完成2.1亿元,同比增收2.22亿元,主要是上年留抵退税造成基数较低,以及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到期带来增值税回补效应。
企业所得税完成1.66亿元,同比增长17%,主要是一方面去年同期企业退税较多拉低基数,二是玉柴船电公司承接玉柴船电业务后税收增加。
个人所得税完成0.52亿元,同比增长40.4%,主要是股权转让带来增收。
土地增值税完成0.67亿元,同比增长16.7%,主要是追缴税收欠款带来增收。
耕地占用税完成4万元,同比下降99.9%,主要是玉东新区农地入市收益减少。
契税完成1.61亿元,同比增长49%,主要是去年同期一次性退税较多和今年部分房地产项目缴纳契税增加。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76亿元,同比增长38.1%,主要是基层两院上划后法院诉讼费增加。
罚没收入完成1.86亿元,同比下降37.5%,主要是去年“斑美拉”案件罚没收入较多。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0.99亿元,同比下降17.6%,主要是公共租赁住房资金收入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1—8月,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64.20亿元(其中:市直60.55亿元,玉东3.65亿元),完成预算66.8%,较上年同比增支2.81亿元,增长4.6%。民生支出完成52.67亿元(其中:市直49.68亿元,玉东2.99亿元),同比增支7.24亿元,增长16.3%。市级直达资金预算指标33.82亿元,支出27.92亿元,支出进度82.6%(其中:市直直达资金预算指标32.23亿元,支出26.65亿元,支出进度82.7%;玉东直达资金预算指标1.59亿元,支出1.28亿元,支出进度80.3%)。主要支出变动项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亿元,同比下降17.7%,主要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削减不必要、非刚性支出导致。
公共安全支出5.47亿元,同比增长32.1%,主要是中级法院一次性土地征拆支出0.4亿元,加上基层两院上划导致支出增加。
教育支出6.29亿元,同比增长22.3%,主要是教育公用经费、绩效、校舍安全保障经费、支教和教师补助、教师培训等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亿元,同比增长19.3%,主要一是去年上划的基层两院部门支付的养老支出增加;二是职业年金支付时间较去年提前。
卫生健康支出28.64亿元,同比增长14.6%,主要一是增人增资、城乡医疗救助和基本公卫同比增加以及发放疫情期间医护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二是预拨9—10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较去年同期多拨付一个月。
农林水支出4.03亿元,同比增长36.9%,主要是拨付龙云灌区一般债券资金2.27亿元和蕉林水库一般债券资金0.3亿元。
交通运输支出2.11亿元,同比增长127.4%,主要一是市直拨付浦北至北流高速公路项目0.58亿元、一环路南高立交桥重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0.55亿元、玉湛高速(广西段)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0.3亿元;二是一般债券项目及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以奖代补”项目支出增加。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2亿元,同比下降67.5%,主要是去年同期市直为支持工业振兴,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拨付龙潭产业园区和玉柴工业园区项目资金3.63亿元,今年无此项支出。
3.总预备费动支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总预备费预算安排0.98亿元(其中:市直安排0.9亿元,玉东安排0.08亿元),截至8月底已动支201.01万元(其中:市直支出140.01万元,玉东支出61万元),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自然灾害防治。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8月,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6亿元(其中:市直4.2亿元,玉东0.86亿元),完成预算的5.8%,同比减收3.16亿元,下降38.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77亿元(其中:市直3亿元,玉东0.77亿元),完成预算的4.5%,同比减收4.04亿元,下降5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22亿元(其中:市直24.5亿元,玉东1.71亿元),完成预算的35.1%,同比减支11.19亿元,下降29.9%。市级1—8月获得政府专项债券28.55亿元,较上年增加6.86亿元,增长31.63%,1—8月已支出19.07亿元,支出进度66.8%(其中:市直获得政府专项债券27.95亿元,已支出18.78亿元,支出进度67.2%;玉东获得政府专项债券6000万元,已支出2917万元,支出进度48.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8月,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3301万元(其中:市直133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9万元(其中:市直16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3.62亿元(其中:市直53.2亿元,玉东0.42亿元),完成预算的57.8%,同比增收3.71亿元,增长7.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8.76亿元(其中:市直58.49亿元,玉东0.27亿元),完成预算的61.9%,同比增支11.05亿元,增长23.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77.34亿元。
(五)1—8月预算执行特点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弱反弹”趋势明显。今年以来,在去年低基数以及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到期带来的增值税回补效应拉动下,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增长,到4月份达最高幅度54.8%。随后由于资产处置情况不理想,一次性收入减少,非税收入连续下降,截至8月底,市级非税收入同比下降11.5%,分别较一季度和上半年下降了29.7和23.9个百分点。受此影响,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连续4个月下降,呈典型倒“V”字走势。
二是土地出让收入进度不容乐观。今年来,由于土地市场持续低迷,土地交易持续下降,市级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滑,截至8月底,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进度4.5%,低于序时进度62.2个百分点,土地出让形势十分严峻。
三是财政支出靠前发力,民生保障能力增强。今年市级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快预算批复,加快上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以及债券资金分配下达,科学合理安排资金拨付,促使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截至8月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66.8%,高于序时进度0.1个百分点。同时加大向民生领域倾斜力度,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1—8月市级民生支出52.6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2%,分别高于一季度和上半年2.1和0.1个百分点。
二、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经对全年预算收支情况的全面分析和测算,预计全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为274.89亿元(其中:市直250.52亿元,玉东24.37亿元),比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通过的2023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207.28亿元分别增加67.61亿元。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149.51亿元(其中:市直131.82亿元,玉东17.69亿元),调增28.9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24.34亿元(其中:市直19亿元,玉东5.34亿元),转移性收入调整为125.17亿元(其中:市直112.82亿元,玉东12.3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整为149.51亿元(其中:市直131.82亿元,玉东17.6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09.41亿元(其中:市直101.34亿元,玉东8.07亿元),转移性支出调整为6.65亿元(其中:市直5.82亿元,玉东0.8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33.45亿元(其中:市直24.66亿元,玉东8.79亿元)。收支平衡。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5.32亿元(其中:市直19亿元,玉东6.32亿元)调整为24.34亿元(其中:市直19亿元,玉东5.34亿元),调减0.99亿元(其中:市直调增20万元,玉东调减0.9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5.36亿元(其中:市直9.46亿元,玉东5.9亿元)调整为12.65亿元(其中:市直7.72亿元,玉东4.93亿元),调减2.72亿元(其中:市直调减1.75亿元,玉东调减0.97亿元),主要是考虑到市级全年预计留抵退税6.5亿元。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9.96亿元(其中:市直9.54亿元,玉东0.42亿元)调整为11.69亿元(其中:市直11.28亿元,玉东0.4亿元),调增1.73亿元(其中:市直调增1.75亿元,玉东调减0.02亿元),主要是今年有新增广西五彩田园核心区水月岩景区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富余土石资源销售所得1.3亿元。
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95.19亿元(其中:市直85.23亿元,玉东9.96亿元)调整为125.17亿元(其中:市直112.82亿元,玉东12.35亿元),调增29.98亿元(其中:市直调增27.59亿元,玉东调增2.39亿元)。调整因素:1.上级补助收入调增7.74亿元;2.债务转贷收入调增22.2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收入7.01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5.21亿元);3.上解收入调增65万元;4.根据自治区批复决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0.51亿元;5.调入资金调减0.52亿元,其中: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调减163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调减0.5亿元;6.根据自治区批复决算上年结余调增12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96.09亿元(其中:市直88.06亿元,玉东8.03亿元)调整为109.41亿元(其中:市直101.34亿元,玉东8.07亿元),调增13.32亿元(其中:市直调增13.28亿元,玉东调增0.04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调增较大的项目主要有:市直预留调剂金0.53亿元;市直注册资本金0.2亿元;市直预留增人增资经费0.31亿元;市直行政参公单位绩效考核奖励经费0.85亿元;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经费0.9亿元;市直预留抚恤经费0.2亿元;市直债务付息支出0.13亿元;玉东新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基础绩效奖励标准增加支出0.11亿元;上级转移支付项目4.12亿元(包括从2023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增量部分0.25亿元);安排新增政府债券一般债券项目支出7.01亿元(市直6.99亿元,玉东新区0.02亿元)。
本次预算调整共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32亿元。
转移性支出由年初预算的6.19亿元(其中:市直5.36亿元,玉东0.83亿元),调整为6.65亿元(其中:市直5.82亿元,玉东0.83亿元),调增0.46亿元(其中:市直调增0.46亿元),主要是补助下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33.45亿元(其中:市直24.66亿元,玉东8.79亿元),调增15.21亿元(其中:市直调增13.85亿元,玉东调增1.36亿元),主要是再融资债券。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调整为137.52亿元(其中:市直130.84亿元,玉东6.68亿元),调增36.8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77.04亿元(其中:市直73.59亿元,玉东3.45亿元),转移性收入调整为60.48亿元(其中:市直57.25亿元,玉东3.23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调整为137.52亿元(其中:市直130.84亿元,玉东6.6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93.8亿元(其中:市直89.69亿元,玉东4.11亿元),转移性支出调整为14.07亿元(其中:市直14.0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29.65亿元(其中:市直27.09亿元,玉东2.56亿元)。收支平衡。
1.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7.72亿元(其中:市直76.09亿元,玉东11.63亿元)调整为77.04亿元(其中:市直73.59亿元,玉东3.45亿元),调减10.68亿元(其中:市直调减2.49亿元,玉东调减8.19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3.18亿元调整为72.81亿元,调减10.37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0.55亿元调整为0.17亿元,调减0.38亿元。
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2.94亿元(其中:市直10.38亿元,玉东2.56亿元)调整为60.48亿元(其中:市直57.25亿元,玉东3.23亿元),调增47.54亿元(其中:市直调增46.87亿元,玉东调增0.67亿元)。调整因素:1.补助收入调减0.13亿元;2.根据自治区批复决算上年结余收入调增0.29亿元;3.债券转贷收入调增47.3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收入28.55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8.83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74.74亿元(其中:市直64.11亿元,玉东10.63亿元),调整为93.8亿元(其中:市直89.69亿元,玉东4.11亿元),调增19.06亿元(其中:市直调增25.57亿元,玉东调减6.51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28.5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调增较大的项目主要有:2023年桂惠贷市直财政配套贴息资金0.05亿元;玉林市第十中学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建设期补助0.08亿元;玉林市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维项目0.05亿元;2022年度玉林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后补助经费0.06亿元;玉林市江南路延长线道路工程0.05亿元;开行玉林(陆川)始发动车组列车奖励资金0.05亿元;省道S511兴业经福绵至新桥公路建设资金0.28亿元;市直预留调剂金1亿元;华友锂电项目电价补贴0.3亿元。安排新增政府债券专项债券28.55亿元(市直27.95亿元,玉东新区0.6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调减较大的项目主要有:议军会项目0.06亿元;预留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1亿元;市直预留2023年征地成本支出0.84亿元;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相关经费2.5亿元;市直预留2023年需纳入年度预算债务还款0.55亿元;收回结转结余资金0.06亿元;玉东新区科技和工业局轻工产业园区建设0.2亿元;玉东新区预留已完工未支付项目建设费用0.44亿元;东投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三路两侧、玉东湖北侧土地初级整理项目贷款还本付息0.91亿元。
转移性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5.1亿元(其中:市直14.1亿元,玉东1亿元),调整为14.07亿元(其中:市直14.07亿元),调减1.03亿元(其中:市直调减0.03亿元,玉东调减1亿元)。主要包括:补助下级支出调减0.53亿元,调出资金调减0.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0.15亿元(其中:市直0.15亿元,玉东8万元)调整为1.39亿元(其中:市直1.39亿元,玉东8万元),调增1.25亿元(其中:市直调增1.25亿元),主要是股利、股息收入调增1.3亿元;利润收入调减579万元;清算收入调增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的0.15亿元(其中:市直0.15亿元,玉东8万元)调整为1.39亿元(其中:市直1.39亿元,玉东8万元),调增1.25亿元(其中:市直调增1.25亿元),包括本年支出调增1.26亿元;转移性支出调减调出资金163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74.87亿元(其中:市直173.2亿元,玉东1.67亿元)调整为175.17亿元(其中:市直173.55亿元,玉东1.62亿元),调增0.29亿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增0.2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调增0.0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调增0.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减0.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调减0.05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74.87亿元(其中:市直173.2亿元,玉东1.67亿元)调整为175.17亿元(其中:市直173.55亿元,玉东1.62亿元),调增0.29亿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调增0.21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调增1.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调减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调减1.42亿元。
(五)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安排情况
自治区下达2023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5.56亿元,其中:
1.下达新增政府一般债券7.01亿元
主要安排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100万元;水利项目(重大水利工程)——龙云灌区工程项目4亿元;水利项目(重点水源工程)——蕉林水库工程项目0.35亿元;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1.87亿元;玉林市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一期)0.15亿元;奖励2022年城市精品背街小巷项目0.11亿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792万元;玉林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教学综合楼新建奖补0.2亿元;玉林市第十中学4#教学综合楼改扩建奖励480万元;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新建实验楼改扩建奖励180万元;玉林市第十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800万元;玉林市福绵高级中学迁建工程项目800万元;玉东新区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90万元;玉东新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100万元。
2.下达新增政府专项债券28.55亿元
主要安排在玉林龙潭产业园白平片区热力管道等公共管廊项目7亿元;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项目7.67亿元;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传染病区(二期)项目0.4亿元;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域医疗中心业务楼工程项目1.6亿元;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2#住院楼改造项目0.5亿元;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病房大楼项目1亿元;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集中深海排放管道工程3亿元;龙潭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集中深海排放管道工程(白平至龙潭段)0.17亿元;广西博白县老虎头水库至白平产业园供水工程0.7亿元;新建南宁至深圳铁路玉林至岑溪(桂粤省界)段项目4.5亿元;玉林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住院大楼一期项目1.2亿元;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附属幼儿园项目(玉林市第四幼儿园)0.21亿元;玉东人民医院项目0.6亿元。
调整后财政总收入安排274.89亿元(其中:市直250.52亿元,玉东24.3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34亿元(其中:市直19亿元,玉东5.3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04亿元(其中:市直73.59亿元,玉东3.4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9亿元(其中:市直1.39亿元,玉东8万元),转移性收入172.12亿元(其中:市直156.54亿元,玉东15.58亿元)。
财政总支出安排274.89亿元(其中:市直250.52亿元,玉东24.3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41亿元(其中:市直101.34亿元,玉东8.0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8亿元(其中:市直89.69亿元,玉东4.1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6亿元(其中:市直1.36亿元,玉东8万元),转移性支出7.22亿元(其中:市直6.39亿元,玉东0.8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63.1亿元(其中:市直51.74亿元,玉东11.36亿元)。
调整后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274.89亿元(其中:市直250.52亿元,玉东24.37亿元),收支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力统筹,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全力保障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支出需求,重点抓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聚焦企业重点、难点、堵点,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促进重点企业满产增产。
2.学用政策破难题,充分发挥政策积极效应。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紧抓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密集出台的机遇期和窗口期,聚焦城镇化、制造业转型升级、专项债券争取等领域开展前瞻性、靶向性研究,进一步加强沟通汇报,争取上级加大倾斜力度,大力支持玉柴规模倍增工程实施,加快推动华友锂电二期全面开工,培育壮大不锈钢新材料、锂电新材料和铜基新材料三个千亿级临港产业集群,全力提速重大项目建设。二是抓好惠企政策落地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持续推动市场主体减负增效,着力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玉商回归。积极筹措资金推进玉商回归产业园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开展精准招商引资工作,推动更多的企业、资金、项目、人才、政策落户玉林,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深挖增收节支潜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1.推动加快土地出让进度。一是加大对欠缴地块的清欠力度。二是持续发力城区土地性质变更增收,对部分已出让的城区土地调整规划,建立“再开发促增值”调节机制,推动闲置土地盘活,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增加财政收入。三是全面、系统梳理出本级可供出让地块特别是边角地块,积极创造土地出让条件,对拟挂牌出让地块,抓紧完成各项报批手续,确保不影响供应计划。四是加大土地推介力度,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作出调整,重点跟踪重点地块成交进度,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2.抓好税费收入组织工作。一是依法依规抓好缓缴税收清算工作,加强对增值税留抵退税回补跟踪管理,重点跟踪电力、建筑等行业企业增值税回补税款。二是加强和规范土地增值税征缴工作,加快已建成小区土地增值税清缴工作,加快交通项目耕占税清算进度。三是加大重大项目、重点税源跟踪服务力度,服务好玉柴系列公司、华友系列公司、柳钢中金等重点龙头企业。关注龙云灌区工程、高铁站、容县—平南段高速公路等新增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按进度做好税收服务。四是加大欠税清缴力度。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清偿能力,逐户、逐笔制定有针对性的清欠计划,并重点监控欠税金额较大的企业,督促企业及时缴清税款。五是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紧盯矿石资源处置进度,加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及违法整治力度,加快特许经营权有偿转让工作,及时组织收入入库。
3.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过紧日子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方针,进一步削减不必要、非刚性支出,严格把关预算追加,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不超预算。
(三)竭力办好民生实事,持续改善和增进民生福祉
1.全面推进文化塑城。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做好文化与城市融合文章,讲好玉林故事,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公共文化体育事业的投入,全力支持第一届学青会筹办,进一步聚民心、展形象、促发展、立品牌。
2.扎实做好“三农”工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加快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取得新成效。
3.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严格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和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的“两个只增不减”原则,实施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工程,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4.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把科技支出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加大财政科研经费投入力度,引导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积极推进科研经费“放管服”管理改革,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和研发经费管理,推动产教科深度融合。
5.落细落实就业政策。以培训提技能、兜底稳就业、智能强服务为方向,加速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开展各项就业宣传、招聘等活动,落实各项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人员就业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6.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本级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资金,全面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政策,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工伤、失业保险统筹工作,按时足额将统筹基金上解至自治区级财政专户。确保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患者救治等相关政策落实。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四)全面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1.严格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大财政运行风险研判和监管,结合财政收支情况,科学合理预判财政运行趋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增收节支,确保收支平衡,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2.切实兜稳兜牢“三保”底线。按照“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原则,及时调度资金到“三保”专户,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切实履行市级帮扶责任,依托一体化系统加强对基层“三保”动态监测预警,加强库款资金调度管理,防范基层“三保”支付风险。
3.有序化解政府债务。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券本息,持续开展债务核查工作,加大对政府隐性债务、企业债务等日常监测,制订并严格落实债务化解方案,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用足用好政策,借助金融工具,通过市场化手段多渠道筹集化债资金,缓释到期债务偿付压力,全力做好市本级化债试点后续工作,稳妥推进并抓实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
4.严肃财经纪律,排查“跑冒滴漏”问题。一是组织各级财政复查内控制度,封堵制度漏洞,规范各项财政工作执行,防止“跑”出控制范围。二是以工作目标为导向,结合实际,全面分析问题,细化支出管理流程,形成长期、稳定、标准化的财政工作流程,防止“冒”出非刚需、非必要开支。三是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合作沟通推进工作,防止执行环节的“滴”现象。四是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全市重点工作部署,对关乎民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资金,开展定期通报、专项督导,把财政资金落实见效,强化监管堵“漏”。
(五)继续深入推进财政改革
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对我市改革方案初审意见,按照市与城区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方向,加强对市与城区两级财政收支数据的测算,寻找收入划分和支出责任短期与长期的平衡点,研究科学合理、激励有效的改革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及时调整并制定市与城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
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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