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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财政局坚持“严、准、惠、效”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2025-03-26 09:41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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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玉林市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工作规定,坚持“严、准、惠、效”四要并举,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能。

一是紧盯“严”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坚持“先有经费预算,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原则,明确必须在部门经费预算中确定资金来源后才能编列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要求各部门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的预见性和准确性,年初无政府采购预算的,年度中间原则上不得追加预算(上级追加、本级财政追加经费除外)。同时加强预算审核把关,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采购。

二是紧盯“准”字,强化采购预算精细化管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明确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采购需求,参照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口径清晰注明所属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要细化到采购品目、数量和单价,未按要求进行细化的不予安排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精准规范。

三是紧盯“惠”字,强化政府采购惠企政策落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统筹确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并在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单独列示。明确要求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其中工程项目阶段性提高至40%到2026年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四紧盯“效”字,扎实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质效。将政府采购预算是否编制合理、准确纳入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体系,评估审核结果作为申报预算的必备条件。结合2024年启动的“玉林市城区环卫市场一体化服务项目”等公共事业领域项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成果,积极应用到2025年预算编制中,全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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