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日在玉林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玉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学思想、拼经济、稳增长、惠民生,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风险总体可控,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89亿元,完成预算(年初预算数,下同)的105.4%,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7.4%。其中,税收收入39.60亿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受2022年增值税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导致基数较低,以及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大额缓税在2023年入库推动税收增加,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44.0%,较上年下降4.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50.30亿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全市各级部门加大了矿产等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力度,一次性非税收入入库较多。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增长12.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8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5.9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0.63亿元、调入资金15.12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9.9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9亿元,收入总计502.40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33亿元加上上解支出5.96亿元、年终结余25.10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6.9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3亿元,支出总计502.40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12亿元(市直28.98亿元,玉东新区5.14亿元),完成预算的134.8%,增长59.7%(市直60.2%,玉东新区57.2%)。其中:税收收入11.89亿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受2022年增值税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导致基数较低,以及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大额缓税在2023年入库推动税收增加;非税收入22.23亿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各部门加大了矿产等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力度,一次性非税收入入库较多。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52亿元(市直94.85亿元,玉东新区6.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增长24.6%,完成预算较高的原因是年中中央、自治区新增下达转移支付和新增政府一般债限额,相应增加安排本级支出。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12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0.47亿元(市直31.65亿元,玉东新区8.8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63亿元(市直4.6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2.11亿元(市直57.15亿元,玉东新区4.97亿元),调入资金0.18亿元(市直0.1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1亿元(市直0.5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52亿元(市直12.06亿元,玉东新区0.46亿元),收入总计154.5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52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6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84亿元、上解支出3.08亿元、年终结余19.3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2亿元,支出总计154.53亿元,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总预备费执行情况。市级预算安排总预备费0.98亿元,未形成支出,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市级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支出3483.7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077.41万元,完成预算的6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13.24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1692.68万元,公务接待费用310.58万元,会议费551万元,培训费816.28万元。完成预算较低的原因是: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市级预算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在预算调整中按照上级要求对尚未形成支出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统一压减10%,共压减395万元;二是培训费严格落实精简和就近原则,执行率为42.6%。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2023年共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1亿元,已全部统筹安排用于稳住经济大盘和保民生各项支出。
(4)市级“三保”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市级“三保”需求57.34亿元,年度预算安排63.86亿元,支出60.62亿元,执行进度94.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1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41.25亿元),完成预算的25.5%,下降19.2%,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预算的23.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90亿元,完成预算的80.9%,增长8.8%,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债项目支出增幅较大。再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均总计205.94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91亿元(市直17.92亿元,玉东新区1.99亿元),完成预算的22.7%,增长4.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61亿元(市直15.80亿元,玉东新区1.81亿元),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预算的21.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08亿元(市直34.72亿元,玉东新区2.36亿元),完成预算的49.6%,下降3.6%,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完成不及预期导致对应项目支出进度较慢。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81.77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9亿元(均为市级收入),完成预算的69.6%。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未实现利润收入上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3亿元(市级1.32亿元),完成预算的115.9%,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支持。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1.55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1.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增长10.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2.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12.9%。结转下年8.8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4.11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1.25亿元(市直90.56亿元,玉东新区0.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增长10.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6.11亿元(市直85.69亿元,玉东新区0.42亿元),完成预算的99.0%,增长15.4%。结转下年5.1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0.23亿元。
(五)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我市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预计执行数)602.9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0.9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72.02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市级政府债务限额278.49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324.50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602.90亿元(一般债务余额230.9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71.97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278.47亿元(一般债务余额109.4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69.05亿元)。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券转贷及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119.74亿元(一般债券23.02亿元,专项债券96.72亿元)。其中:市级新增政府债券37.27亿元(一般债券7.01亿元,专项债券30.26亿元),各县(市、区)新增政府债券82.47亿元(一般债券16亿元,专项债券66.47亿元)。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水利、背街小巷提升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教育和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等,积极改善民生方面薄弱环节。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银行发展,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南玉铁路,龙潭产业园区、玉林牛腩粉产业园、玉林(福绵)生态产业园、容县胶合板产业园、陆川县纺织产业园、“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广西(北流)轻工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以及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及供水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了专项债券“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
4.政府债券还本情况
2023年,全市到期法定债务62.82亿元[其中:市级29.06亿元、各县(市、区)33.76亿元],已通过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62.15亿元(其中:市级29.04亿元)以及使用本级财力6745万元(其中:市级231万元)如期偿还。
5.政府债券付息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债券付息支出13.78亿元,政府债务利息支出率3.35%。市级政府债券付息支出7.4亿元,政府债务利息支出率5.34%。全市政府债务付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6.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全市政府债券2024年到期本金22.03亿元,2025到期本金38.32亿元,2026年到期本金51.57亿元,2027年到期本金24.91亿元,2028年到期本金36.56亿元,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408.76亿元。以上到期本金主要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还本风险总体可控。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3年预算执行数均是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六)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1.助力玉商回归,加力产业振兴发展。一是争取产业园区专项债券20.29亿元,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项目。二是加快提高科技创新能力。2023年全市科技支出5.49亿元,同比增长16.9%。推动广西最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广西低碳智能动力实验室”落户玉柴,“两湾”产业融合科技创新智库(广西·玉林)、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玉林分中心成功揭牌启用。三是坚持项目为王,支持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攻坚。重点推动102个总投资10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工业新体系。拨付10.32亿元用于制造业、工业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支出,包括重大项目前期规划论证,加强项目储备,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技术改造贴息补助和企业市场开拓扶持,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四是支持围绕文旅商贸提振产业发展。以文化塑城推动扩内需促消费,拨付3.97亿元用于商业服务、文化旅游等支出,支持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桂品出乡活动、玉林市第十一届“岭南都会”消费购物节、中秋国庆促消费等文旅、体育及宣传一系列活动。重点支持举办第一届学青会,打响“岭南美玉·胜景如林”文化旅游品牌,“龙腾端午·潮起玉林”、“十字街”城事文化艺术节等活动成效显著,文旅消费大幅攀升,旅游收入增长13.85%,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产业产值大幅提升。五是支持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玉商回归成效显著。安排招商工作经费0.3亿元,7个县(市、区)、玉东新区、龙潭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玉商回归产业园分园全部开工建设,累计引进回归项目193个,带动1.19万玉林籍产业工人返乡就业,形成了产业回迁、资本回流、项目回投、人才回聚的良好局面。
2.助力向海图强,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拨付10.14亿元支持临港龙潭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及向海交通项目建设运营。一是大力支持产业园区向海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新城建设。支持临港龙潭产业园区的产业发展,强化其作为对外开放发展的桥头堡作用,加快70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端铜制品产业基地(启动区)等项目的推进,初步形成不锈钢全产业链、铜基材精深加工产业链、新能源产业链等三大千亿级产业聚集效应。二是大力支持加快向海通道建设,夯实立体交通网络基础。支持浦清高速公路,连接龙潭产业园和铁山港东岸出海通道的龙腾路建设,积极配合推进沙河至铁山港东岸铁路支线开工建设。三是支持“借地建港”,打通出海通道。支持玉北共建龙港新区,开发铁山港东岸码头,畅通铁山港区临港产业和腹地货运物流,促进玉林与北海以及北部湾城市群区域经济发展与合作,开创玉林发展向海经济的新时代。
3.多措并举,服务壮大实体经济。一是保持财政适度支出强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全市争取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96.72亿元,同比增长78.85%,当年获得额度在全区排名前列,形成支出69.1亿元。二是落实“桂惠贷”贴息政策,全市累计拨付“桂惠贷”贴息资金7.12亿元,其中2023年拨付0.9亿元,累计撬动银行信贷资金超730亿元,其中2023年259.68亿元,节约市场主体融资成本超过11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稳企纾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三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企纾困,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0.61亿元,有效减轻了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四是扎实推进财政金融联动。玉林金投集团发放贷款周转金10.36亿元,帮助200家企业解决到期银行贷款还款问题,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约0.19亿元。五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累计为1.85万家参保单位减征失业保险费2.08亿元,惠及职工人数32.3万人,为1.96万家参保单位减征工伤保险费0.62亿元,惠及职工人数34.22万人。六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过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全年中小企业获得玉林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21亿元,占采购总额的92.6%。七是加强服务助推企业纾困解难。做好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牵头协调工作,累计对接协调赴企业、园区调研15次,收集并协调推进解决问题82个。继续落实“强工业 兴产业”服务工作专班和龙潭产业园入园重大项目服务工作专班制度,主动对接各部门、园区、企业,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
4.兜牢底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加快补齐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短板,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全年民生支出335.9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1.67%。一是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2023年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2亿元,支持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做好就业、养老和困难群众救助等各项工作,推动劳动者充分就业,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二是积极做好卫生健康保障工作,支持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2023年全市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支出36.99亿元,持续推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升医疗服务保障水平。三是支持教育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09.68亿元,占民生支出比重32.65%,同比增长12.55%。学前教育支出5.06亿元,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持续实施玉林市学前教育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支出83.19亿元,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和玉林市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高中教育支出12.87亿元,加快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支持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学校,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2023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不低于95.92%;职业教育支出2.87亿元,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四是扎实开展“为民解忧办实事”系列工作,推动重点民生项目落地,切实提高群众福祉。推进城市背街小巷建设,争取一般债限额1.87亿元支持城区888个背街小巷改造。安排资金2000万元启动民主南路改扩建工程(一期南段)建设。安排资金3000万元统筹用于玉林城区排水设施项目建设,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争取中央及自治区资金支持玉林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成面积2650平方米、年可服务城乡劳动力15万人的现代化人力资源市场,切实强化就业服务。
5.强化统筹,推动城乡协调一体发展。一是加强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自治区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资金12.17亿元,专项用于南玉铁路及玉岑铁路项目资本金;争取各项补助资金10.51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二是强化乡村振兴财力保障,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投入共计51.26亿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48亿元,大力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三是助力城市建设和品质提升,落实经费4.19亿元,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争取上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3.6亿元、市本级专项资金0.45亿元,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提质增优提供财力支持。支持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南流江、九洲江流域水质达到国家考核目标。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争取自治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推进我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6.主动作为,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坚持“过紧日子”。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实行“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通报制度,按规定对未支出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进行压减,全市“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压减1733.11万元,压减比例为11.4%。进一步完善“公物仓”管理,将新购置及长期闲置的资产全部纳入“公物仓”,截至2023年,累计提供调配资产2026件,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4万元。二是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原则,加强“三保”预算编制审核,确保足额编列“三保”预算,全市“三保”需求242.56亿元,预算安排242.64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需求111.47亿元,安排111.55亿元;保工资需求120.93亿元,安排120.93亿元;保运转需求10.15亿元,安排10.15亿元,不留预算缺口。强化“三保”专户管理水平,及时足额调度库款。密切跟踪基层“三保”支出执行情况,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教师群体工资均按时足额发放,部门运转平稳,基本民生得到有效保障。三是稳妥有序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化解债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债务监测预警机制,对全市全口径债务开展每周、每月动态监测工作,进一步压实债务单位偿债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化解债务风险,积极组织申报化债试点,争取财政部化债试点政策支持,市本级获得34.03亿元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政府隐性债务,积极盘活资产资源,统筹国储林、矿产、水利资源、充电桩、光伏等开发,全市一盘棋化解债务风险,严控融资平台新增债务,严管政府举债,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7.深化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增长”的增量预算模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部门绩效评价和财政评价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先保障政策范围内的基层检察院和法院人员经费、正常运转需要,推动财物统管改革平稳过渡。推进市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草拟市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两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切实兜牢城区“三保”底线,充分调动城区培植财源的能动性、积极性,促进城区间协调均衡发展。
各位代表,2023年全市财政平稳运行、财税改革有序推进,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和关心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仍存在经济发展成果未能充分体现在税收上来,财源建设基础不够牢固,刚性支出需求居高不下,基层“三保”、地方债务化解等方面压力逐年加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玉林市经济工作会议暨2024年“三个攻坚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重大任务财力保障,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玉林篇章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2.58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11.03亿元,同比增长3%。这一安排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的指示精神,综合分析我市财政经济形势以及“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既充分考虑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政策、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增支需要,也考虑了国家新出台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和各地一次性非税收入规模较大,2024年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等因素影响,总体上符合积极稳妥、合理确定的原则。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5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1.6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5.10亿元、调入资金41.1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7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47亿元,收入总计440.23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03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8.70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50亿元,支出总计440.23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5.25亿元(市直29.85亿元,玉东新区5.40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3.3%。其中:税收收入12.77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7.4%,主要是受增值税大规模留抵退政策效应减低影响;非税收入22.48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1%,主要是预计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有所增长。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09.39亿元(市直101.26亿元,玉东新区8.13亿元),增长7.7%。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5.25亿元(市直29.85亿元,玉东新区5.40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2.71亿元(市直42.06亿元,玉东新区0.64亿元)、上解收入4.62亿元(市直4.6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34亿元(市直18.10亿元,玉东新区1.2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2亿元(市直1.12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44亿元(市直4.74亿元,玉东新区1.70亿元)、调入资金11.94亿元(市直10.07亿元,玉东新区1.87亿元),收入总计121.4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39亿元(市直101.26亿元,玉东新区8.13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47亿元(市直1.65亿元,玉东新区0.8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32亿元(市直2.32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23亿元(市直5.34亿元,玉东新区1.89亿元),支出总计121.41亿元,收支平衡。
市级2024年“三保”支出预算安排56.85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安排34.93亿元,保工资支出安排20.05亿元,保运转支出安排1.87亿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10亿元(市直1.02亿元,玉东新区0.08亿元),同比增长12.3%,用于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433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642万元,同比下降12.9%,主要是市级预算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两费”统一压减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100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1913万元,公务接待费用545万元,会议费622万元,培训费1151万元。严格聘用人员管理,2024年市级减少聘用人员80人,预计节约经费53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0.62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7.73亿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6.9%,主要由于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土地出让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7.63亿元,下降3.1%,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从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再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均总计179.26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0.34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0%,主要是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按规定上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4.88亿元,增长13.6%,主要是需履行的PPP付费责任增加。再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均总计98.38亿元,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21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1%,主要原因是产权转让收入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4万元,收入总计2.23亿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6亿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所增加。加上调出资金1.07亿元,支出总计2.23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21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6.2%,原因同上。收入总计0.21亿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15亿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以及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所增加。加上调出资金652万元,支出总计0.21亿元,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8.86亿元,增长5.5%。主要考虑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正常幅度增长;支出安排142.86亿元,增长8.0%,主要考虑享受待遇人数和待遇标准按正常幅度增长。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20.11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4.61亿元,增长3.7%;支出安排93.63亿元,增长8.7%,原因同上。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0.88亿元,年终滚存结余81.21亿元。
(六)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2024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22.03亿元,通过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19.84亿元和市县两级预算安排资金2.19亿元偿还。2024年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8.47亿元(其中:市级6.44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37亿元(其中:市级0亿元)。
全市2024年应付政府债券利息19.69亿元,全部通过市县两级预算安排资金偿还。全市政府债券到期本息预算已全额保障。
(七)市级重点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1.安排14.28亿元全力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支持推进向海图强,安排6.1亿元用于园区发展、铁山港航道建设补助等,支持临港龙潭产业园区的产业发展。二是持续服务壮大实体经济,安排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亿元、玉林市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亿元、破产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支出1亿元等,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增强科技对产业支撑力;安排桂惠贷、风险补偿金0.4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安排0.57亿元支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安排城市运转维护经费2.24亿元,用于改善人居环境,全力打造绿色发展文明城市,不断提升人民生活获得感和幸福感。四是大力支持推进文化塑城和玉商回归。安排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经费、宣传经费、文化塑城及旅游发展资金、招商工作经费等0.97亿元,用于推进文化赋能会展经济,推动农工商文旅体三产融合,加大推进玉商回归攻势,加大产业招商力度,进一步打响“玉”字号系列品牌,打造康养疗养旅居基地,扩大玉林城市影响力。
2.安排25.76亿元全力以赴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教育支出10.49亿元,包括学校运行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等,全力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安排社会保障资金8.66亿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等,全力兜牢民生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安排农林水及乡村振兴资金支出8.52亿元,包括土地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农村支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菜篮子”工程项目和粮食安全补助等。
3.安排54.73亿元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全力保障发展安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收入统筹力度,统筹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安排PPP付费等支出37.23亿元、风险防范化解资金9.63亿元、债务付息和发行费7.87亿元。
4.预留调剂金2亿元、工程和采购尾款1.70亿元、消化暂付款资金1亿元等。
5.严格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按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梳理现有项目,对不符合继续建设要求的,一律不安排财政预算。
(八)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市级已拨付了本年度维持行政运行必须的基本支出,以及部分上一年度结转支出等。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24年全市预算是代编的预算草案,是一个指导性的方案,待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4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玉林市经济工作会议暨2024年“三个攻坚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任务,围绕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的“1158”目标任务体系,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更好服务产业发展和市场主体,统筹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兜实兜牢“三保”底线,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全力支持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玉林篇章。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收入组织工作,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紧紧围绕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目标,做好收入分解工作,深挖税收增长潜力,紧盯重点税源,强化动态监控,定期对重点税源企业开展调研,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增减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围绕重点基建、交通等重大工程项目做好纳税服务,确保应收尽收。加大欠税追缴力度,防止欠税规模进一步扩大。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压实各部门责任,加快政法案件办理,有序推进矿产出让、农地入市、增减挂指标盘活、特许经营权转让等增加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二是积极推动土地出让收入增收。积极创造土地出让条件,做好土地收储和招拍挂。采取“科学统筹、重点突破”的方式,足额保障征地成本支出,扎实做好土地收储供应工作。全面摸清具备出让条件的地块,科学制定供应计划,按照“成熟一宗挂牌一宗”的原则,扎实做好出让工作,争取土地经济效益最大化。发力城区土地性质变更,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加大土地出让宣传力度,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宣传拟出让的地块,做到出让信息不留死角。加快追缴历年土地欠款,及时组织收入入库。
(二)抢抓机遇,全力争取上级支持。学深学透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项目资金政策,围绕自治区和玉林市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积极争取2024年专项债券额度,为全市建设重大项目提供有力保障。梳理2024年到期政府债务,积极向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申请化债资金政策支持。主动向上汇报对接,积极争资争策,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等短板弱项方面争取更多资金项目支持,重点申请上级加大对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增加地方可用财力,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三)以更大力度扩财源,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充分发挥财政统筹牵头职能,落实好财源建设小组部门职责,健全以财政贡献为导向的分配机制,坚持将地方税收贡献作为出台产业支持政策事前评估分析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投入产出效益和财税贡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将产业扶持与财源建设有机融合,不断夯实地方财源。
(四)以更实举措惠民生,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一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继续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投入保障力度。继续抓好卫生健康保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本级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资金,确保各项养老保障政策落实到位。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提高居民收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好两个“只增不减”政策。二是严把支出关口,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要按照2023年年初预算的10%压减,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追加办理规则,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把更多的财政资金腾挪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五)强化财力保障,助力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源资金盘活统筹,全力支持建设“两湾”联动核心城市,深入实施“东融、西联、南向、北辐”开放战略,全力推进“八个新突破”,奋勇建设政治更加清朗、经济更加繁荣、文化更加兴盛、社会更加和谐、环境更加优美的新玉林。
(六)以更快步伐促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在2023年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落细落实,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推进市与城区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市与城区两级财政的积极性,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开展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谋划。
(七)强化底线思维,持续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大财政运行风险研判和监管,结合财政收支情况,科学合理预判财政运行趋势,采取有效措施增收节支,确保收支平衡,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加强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不留预算缺口,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三保”动态监测,切实防范“三保”风险。稳妥推进并抓实存量地方债务化解工作,持续开展债务核查监测工作,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多措并举降低债务风险等级,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八)强化财会监督和财经纪律整饬。深入贯彻落实《广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健全财会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监督检查。推动全市财政“跑冒滴漏”问题专项排查工作成果有效转化,扎实开展财会监督行动,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加强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加快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深化“互联网+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类政策落地和财政资金安全,让财经纪律成为“长牙带电”的高压线,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担当实干,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为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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