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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江西筑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江西筑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张家山城北工业园十号路3楼F区02号
二、基本情况
经核查,江西筑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参与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电子胃、肠镜(项目编号:YLZC2025-G1-990133-YZLZ)的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
三、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行政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桂财规〔2023〕5号)的规定。
四、处罚结果
1.处以采购金额(148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柒仟肆佰元整(7400元)。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6年04月06日
六、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玉林市财政局
2.联系人:玉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3.联系电话:0775-268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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