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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媛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少年体校学生、教练员伙食等费用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号:5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建议的提出非常必要,我市在落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方面还有待加强。
一直以来,市财政非常重视少年体校学生训练工作的开展,自2014年起,将“运动员与教练员伙食服装补助专项经费”列入市直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结合市财政的财力情况,2014年-2021年已累计安排预算经费558万元,保障体校学生及教练员的伙食及服装支出,此外,2014年-2021年还累计安排“体育训练专项经费”226.689万元,保障体校学生体育训练的开展。
虽然市财政已安排“运动员与教练员伙食服装补助专项经费”,但落实的伙食补助标准与文件要求的标准还存在差距。经向南宁市等8个地市了解,目前已落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规定的伙食及运动服补助政策的有南宁市、百色市、崇左市及桂林市,落实政策还有差距的有贺州市、梧州市、河池市及钦州市。
目前,我市在落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有关政策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受连续实施的减税降费以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市财力较为紧张。在可用财力减少的情况下,我市仍然要在落实“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措施的基础上,保障新冠肺炎防控、社保资金、偿债等各方面的刚性支出需求,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平衡压力较大,运动员与教练员伙食服装补助专项经费目前只能维持原有的拨款水平。
下一步,市财政一方面要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费的情况及时拨付“运动员与教练员伙食服装补助专项经费”,保障体校学生体育训练的开展;另一方面要全面围绕财源建设来培育发展经济,切实提高地方财政收入,从根本上解决财力薄弱及收支矛盾突出的问题;同时,向先进地市学习,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本级预算安排资金、上级补助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以及学校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提高运动员与教练员伙食服装费补助标准,确保体育运动学校经费保障政策落到实处。
玉林市财政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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