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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财政局对玉林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号的答复

2019-06-21 16:22     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陈良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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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市政府对石南至大江口二级公路大修予以资金支持的建议》(第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石南至大江口二级公路,属规划国道G324中的一段,路段全长27.243公里。该路段属政府引入社会资本先行修建的项目,建成于1998年12月,由广西玉林市恒通有限公司(中方)与香港新创建集团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润富集团有限公司(港方)合作成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广西玉林新业公路有限公司负责兴建、经营和管理,合同投资额为10600万元。其中,中方广西玉林市恒通有限公司占40%股份,港方润富集团有限公司占60%股份,项目建成后由广西玉林新业公路有限公司收费经营并负责管养。2017年兴业县人民政府与广西玉林新业公路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回购石南至大江口二级公路产权。目前,该路段正由兴业县开展路面大修设计工作,由兴业县负责进行路面大修后,将公路移交玉林公路管理局管养。

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全面实行自治区财政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以加快推进广西城镇化发展。实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主要变动是:由原来自治区对市、市对县的财政管理方式转变为自治区直接对县的管理方式。自治区财政将收报解、财政结算、转移支付资金调度债务管理、项目申报、工作部署等财政政策直接下达到县级财政,市级财政不再对县级财政下达财政政策。即为“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和“省管县”的财政政策。

    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和“省管县”的财政政策,该段公路的运营、维修、改造建设建议由兴业县多方筹措资金,组织将该项目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纳入项目计划,申请国省道大修养护资金补助;目前受减税降费大环境影响,市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支出压力较大,本级财力难以统筹安排有关资金,市财政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最大限度利用上级资金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建设。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请继续关心和支持玉林财政事业的发展,谢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林洪宏  2685499

 

 

                            玉林市财政局

  2019年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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