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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财政局关于《玉林市2017年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报告》的整改情况

2017-09-15 00:00     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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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审计局:

根据《玉林市审计局关于玉林市2017年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报告》(玉审报〔201725号)反映,市本级财政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未设立偿债资金财政专户,偿债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对此,我局十分重视,及时组织预算科、金融科等相关科室(局、直属单位)研究,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市直财政未设立偿债资金财政专户,偿债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的原因主要是:

1.新《预算法》实施以后,政府债务的举借已得到规范。同时国务院出台了置换存量债务的政策,即从20159月至20188月,用三年的时间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经清理甄别的非债券形式的政府存量债务(不含外债转贷)全部置换为地方政府债券。市直的存量债务已基本置换完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第十五、十六条和《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均列入年度预算草案,并未提出要实行专户管理

2. 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号)第七条规定,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贷款,纳入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和债务限额管理,其收入、支出、还本付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并未提出要实行专户管理。

市财政虽未设立偿债资金财政专户,但每年均将下一年度市直应偿还的政府性债务本金及利息足额列入年度预算安排,确保按时归还政府性债务本息。

 

 

             玉林市财政局  

             201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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