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玉林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 标 题:玉林市财政局关于预提前下达2026年 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 资金预算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市财社〔2025〕8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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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玉州区、福绵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5〕123号)精神,经商市残联,现预提前下达你市、区2026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含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指标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为预下达,后续如金额等发生变化再作调整,如无变化此次下达的提前批转移支付指标作为正式指标,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2026年度预算执行中自治区只对未下达部分或需调整部分进行发文。请各地将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2026年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11残疾人事业”,具体执行时列入相应的项级科目。该项资金由你市、区统筹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1100499其他收入”,支出列“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由你市、区统筹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早期干预试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方面支出。
三、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此次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专户管理,通过直达资金专户列支,打“直达专户”标识。
五、请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快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为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市、区要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分解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相关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预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
3.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玉林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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