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玉林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14日 |
| 标 题:玉林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市财教〔2026〕1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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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预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桂财教〔2025〕77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变化等情况,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学籍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录入和更新学生信息,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
三、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我局将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通过虚报学生数套取资助资金以及挤占、挪用、滞留经费等行为的发生,指导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六、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要求,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分解下达,以及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等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预下达2026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分配表
2.预下达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项目资金分配表
3.预下达2026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资金分配表
4.预下达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资金分配表
5.2026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6.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绩效目 标表
7.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玉林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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