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玉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市财农〔2020〕18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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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区、福绵区财政局,北流市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0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0〕14号)精神, 现下达2020 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中,中央资金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自治区资金分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和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资金两部分。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收入科目列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中的“11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 扶贫”相关科目;通过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资金,收入列“1100401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科目,支出列“2296011 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二、各区、市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在5月底前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要求,尽快将资金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要优先支持与脱贫摘帽指标直接相关且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着力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扶贫产业项目的比例,优先支持从事野生动物养殖的贫困户转产。
三、各区、市要按照《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桂
政办发〔2017〕42号)及管理细则的规定,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尽快发挥资金效益。同时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指导资金使用单位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中及时录入相关数据,并充分利用监控平台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信息分析利用,对预警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整改,确保资金精准使用。
附件:1.2020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2.2020 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玉林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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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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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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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类型:统筹整合类 |
单位:万元 | ||
|
单位名称 |
合计 |
中央资金 | |
|
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 | ||
|
玉州区 |
360 |
360 |
|
|
福绵区 |
594 |
594 |
|
|
北流市 |
1544 |
1523 |
21 |
|
合计 |
2498 |
2477 |
21 |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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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 |||
|
资金类型:统筹整合类 |
单位:万元 | ||
|
单位名称 |
合计 |
自治区资金 | |
|
因素切块 |
脱贫摘帽奖励 | ||
|
玉州区 |
320.34 |
226.00 |
94.34 |
|
福绵区 |
426.48 |
209.00 |
217.48 |
|
北流市 |
1129.92 |
534.00 |
595.92 |
|
合计 |
1876.74 |
969.00 |
90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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