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区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玉市财库〔2019〕2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盘活银行账户存量资金,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人民币11.2亿元(分五笔:一笔3.4亿,一笔3.1亿,一笔2.2亿,一笔1.3亿、一笔1.2亿)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半年期定期协议存款。现予以公告:
一、资金存放银行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
二、资金存放银行依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金融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机构,所列城区内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均可参加。
三、资金存放银行提供:1.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为资金存放银行总行上一年度年末数据;2.服务水平;3.利率水平(包括三个月、半年、一年);4.经济发展贡献度(包括但不限于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税收贡献等),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数据由资金存放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有关资料中采集,税收贡献由资金存放银行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资料采集;5.业务考核情况。
四、资金存放银行将上述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送达玉林市财政局国库科(地址:玉林市建安街1号),过期未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竞标。按期送达相关资料,视为资金存放银行同意对所提供的上述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资金存款银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下午6时。
玉林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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