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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形成玉林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下同)
2024年,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额3404.06亿元,同比增长16.82%;负债总额1506.29亿元,同比增长10.4%;国有资本及权益1897.77亿元,同比增长22.47%;资产负债率44.25%。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2024年,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有3家,资产总额为43.41亿元,负债总额29.68亿元,所有者权益13.72亿元,实收资本10.38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2024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808.21亿元,负债总额272.66亿元,净资产535.55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75.27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32.94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土地资源总面积234.38万亩。其中:国有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7.18万亩,国有交通运输用地18.25万亩,国有耕地3.17万亩,国有园地20.72万亩,国有林地115.85万亩。国有草地2.91万亩,国有湿地0.62万亩,国有水工建筑用地0.48万亩,国有水域32.97万亩,其他土地2.23万亩。全市已发现矿产36种,水资源总量为107.5亿立方米。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约58.58%,森林覆盖率约60.57%。公益林面积81.67万亩,天然林面积60.54万亩。全市建立有13个自然保护地,批复面积合计约80.14万亩。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不含金融企业)
1.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抓好传统产业升链、优势产业延链、新兴产业建链,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35.79亿元,同比增长69.56%。立足本地资源禀赋,联合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分别牵头组建玉林市国际香料与大健康产业研究院、玉林产业技术研究院,深化产学研合作。持续推进自治区“科改企业”工作,实现“零”的突破。
2.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107项改革任务已完成76项,完成率71%,与自治区同步完成70%以上主体任务。实施市本级国有企业战略性整合重组,推动产业相近、主业相同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开展专业化重组,进一步明晰主责主业,形成了发展新格局。深化开发区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完成玉林高新区、玉林经开区等国有企业整合,印发《玉林市直开发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开发区“管委会+公司”模式基本形成。
3.扎实抓好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制定全市压降融资平台数量和债务规模工作方案,用好用足一揽子增量政策,推进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分类推动盘活资产,为企业整合注入土地房屋、经营权等资产,监管企业整体负债率下降推动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工作,新增城建集团1家AA+和控股集团、农投集团2家AA级主体信用等级企业。
4.持续提升现代企业治理效能。健全完善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等各个治理主体的权责,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操作指引,推动企业理顺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议事决策清单。积极抓好整合重组“后半篇文章”,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印发企业“三定方案”,修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办法,出台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员工招聘指导意见等多项配套制度,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强化企业合规管理,建成玉林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出台相关制度,持续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四梁八柱”。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管理体制方面工作情况。一是组织领导方面。完善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二是制度建设方面。以《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通知》为框架,形成含业绩考核、工资与薪酬管理等的制度体系,出台多项管理文件,建立“自查、第三方审计、审计评议和现场检查”结合的管理方式,促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完善党建引领制度,将党建考核纳入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组织生活等内容,推动与财经纪律整治融合,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统一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
2.国有金融资产监管情况。一是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坚持财务监管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建立月度监测分析机制,落实季度快报和年度决算,联动金融监管部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动态识别情况、研判隐患、防范财务风险。二是开展产权登记。严格执行《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做到“应登尽登”,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国有金融资本变动与分布。三是突出绩效管理。发挥考核 “指挥棒” 作用,坚持“财务年度预算、党建目标、经营业绩和政策遵守、考核评价”四者衔接,完善“一企一策”考核体系,建立与工资薪酬等联动机制,引导企业聚焦主业、防控风险等。
3.国有资本投向、布局情况。2024年度玉林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主要投向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贷款周转金、政府引导基金、供应链业务等行业领域。一是投向融资担保行业。致力于服务地方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截至2024年末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7.12亿元。二是投向小额贷款、贷款周转金。截至2024年末国有资本投向小额贷款业务规模达2.2亿元。三是投向政府引导基金。玉林金投集团以及玉林玉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控产投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4年12月末共投资设立3只基金,已到位投资资金2.14亿元。四是投向供应链相关业务的实缴资本8亿元,有利于拉动玉林辖区工业产值。五是投向香料交易场所领域,实缴资本3279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4年,全市以资产安全完整和效用最大化为目标,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成效显著。
1. 聚力“三实”,推动国有资产年报提质增效。围绕“细、实、严”,组织约2600家行政事业单位完成资产报告编报,345家国企完成财务决算。通过三级审核、统一填报口径、衔接多报告数据,规范核算与监管。
2. 严控新增配置,把好资产“入口关”。将市直全额拨款单位新增通用资产纳入公物仓,优先调剂;需购置时由机关事务局申请,财政局从严审核。全年审核市直单位固定资产新增配置需求221批次,驳回不符合规定的申请52 批次,审减金额约938.1万元。
3.促进调剂共享,管好资产“使用关”。压实使用管理责任,规范出租出借行为,推动资产调剂共享共用。依托公物仓优先调剂。截至12月,公物仓在库资产2786件,资产总值1128万元,回收闲置、超配资产2282件(其中维修入库资产986件);提供调配资产3181件,累计节约财政资金819万余元。
4.严格处置审批,守好资产“出口关”。收紧资产处置权限,现场核验报废资产,推动网上竞价。全年核验48批次单位报废资产,核查出不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的申请报废申请6批次;推动有条件的单位将报废资产通过在网上竞价拍卖,取得了良好成效。
5.强化日常监管,压实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创新推行国有资产“精准监管提示函”机制,通过精确诊断、靶向施策、严格销号,构建从问题发现到根治的精准监管闭环,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向多个单位发提示函,压实主体责任。
6.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夯实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推进市政设施升级(雨污分流、街巷改造等)、完善交通设施(公路管养、高速建设等)、提升政府储备物资能力。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面推进,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全市实有耕地面积比年度任务多3.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比年度任务多1.06万亩。2024年比2023年耕地实现净流入1.07万亩。全面推进2个自治区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开工建设,完成项目工程面积1603.5亩;全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完成面积4968亩。持续深入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全面摸排污染源环境风险隐患,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确保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2.高效有力做好资源要素保障。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得自治区政府批复实施,为全市项目建设布局落地、区域协调发展提供规划保障依据。积极争取并组织安排市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67万亩,有效保障了博白县蕉林水库、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区项目、岑溪至大新公路(荔玉路共线段扩容工程)、玉林福达农产品冷链物流园等一批重大项目用地及时落地建设。全市盘活存量土地面积2.12万亩;处置闲置土地面积3421亩,闲置土地净减少率25.32%。
3.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面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一是以林长制为总抓手,加强对重点区域、重大项目、敏感区域的日常监管。二是开展“一集中三攻坚”、打击破坏林草湿资源违法犯罪、整治林木采伐审批管理问题等几大专项行动,依法严惩违法破坏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行为。三是创建森林资源“精准服务+动态监管+规范归档”机制,逐步实现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效能。
4.持续做好水资源管护,深入推进全社会节水。组织用水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时开展违规取水问题动态排查预警和整改,加强取用水计量监管。制定《玉林市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生态环境修复,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深入摸排养殖、工业、生活等污染源,开展“三污水治理”。制定《2024年玉林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清单》,推进全行业全社会节水建设,完成年度6项指标及25项任务。落实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加强生活节水管控。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经济质量效益亟待提升。当前市属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偏小、资产质量欠佳、市场化程度较低等问题,资产运营效率亟待提升。特别是平台类企业经营压力突出,投资收益长期处于低位,债务负担沉重且利息支出严重挤压经营利润空间。
2.实体产业发展动能不足。国有资本集中于传统竞争性领域,在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处在立柱架梁阶段,还未形成实际效益,尤其缺乏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实体产业类企业。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金融风险累积,项目代偿风险形势严峻。受经济下行等影响,消费未完全恢复,小微企业等面临较多困难,零售、批发行业客户受影响较大,资金周转难,导致我市风险项目增多,代偿压力加大。
2.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本金规模较小。国有金融企业资本规模与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增长的矛盾突出,其增资本金渠道有限,主要靠各级财政注资。
3.人才培养仍然跟不上业务发展需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涉及融资担保、基金等众多金融业务,但社会影响力不足,高层次和创新型人才短缺,人才集聚效应未充分释放,员工整体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4.自治区政策调整导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营困难。玉林农担公司是自治区农担体系建设的唯一市级试点,政策性公司收费低廉。2023年自治区奖补政策调整不直接对玉林市、宾阳县、宜州区三家试点机构开展的业务实行奖补。玉林农担公司未能纳入全国农担联盟体系,未能获取农担联盟体系内的上级业务奖补和降费补助,低保费收入和财政补助缺位使玉林农担公司经营陷入困境。
5.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大,现金流面临较大压力。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目前需大量资金支持能源、玉铜等实体项目的运营,在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时,面临缺乏投资资金和融资期限错配的困难。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国有资产管理重视不够,资产管理整体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单位无专门资产机构及人员,多由财务或办公室兼职,导致管理、系统操作不熟练,报表编报慢、质量低;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思想,流程不规范,与预算管理结合不紧;因历史问题及重视不够,资产信息不全、呆账坏账未清,账实不符,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资产监管薄弱。
2.贯彻落实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不严。资产管理与预算、财务管理结合不紧密,用什么“钱”买资产,资产管理部门不清楚,资产是否“物尽其用”,资金管理部门不知道,导致国有资产重复建设、闲置浪费、使用效率不高;资产管理人员不熟悉财务管理相关知识,导致资产数据和类别统计不一致,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现象时有发生。捐赠、调拨资产未及时登记处置,土地房屋等资产因资料缺失未登记,未定期清理核对;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有差距,计提摊销不及时准确,财务科目调整频繁、错误。
3.单位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无规范资产管理流程及专门人员,部门责任不清、配合不足,使用责任意识弱、权责不明,人员更替、调整没有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和台账移交。
4.习惯过紧日子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在资产配置上求新求全,不太愿使用公物仓调剂的“二手货”。
5.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部分单位未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设资产账簿,未实行一物一卡,未定期清查盘点,资产变动未及时登记核算,账实、账卡、账账不符时有发生。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林业执法力量有待加强。2024年机构改革后,我市原玉林市林政稽查支队撤销,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回归市林业局,现无专门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缺乏林业行政综合执法经验,执法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
2.水资源配置格局仍不够完善,水资源利用效率仍需进一步提高。一是现有供水工程的区域分布不均匀,科学合理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尚未形成,水资源综合调控能力不强。二是农业、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水效率不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水循环利用意识和技术缺乏。居民生活用水浪费现象较为普遍,节水意识还有待提高。
3.自然保护地、矿山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涉及自然保护地、矿山的问题根据违法类型不同,案件转移和处理需要一定时间,部门的协调沟通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抓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收官。持续推进市本级国有企业战略性整合重组,加快推进资产划转注入、企业内部重整等工作。继续抓好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指导企业抓好普通员工全员竞聘上岗工作,完善企业员工招聘、选任、评价等系列制度,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力争2025年9月与自治区同步全部完成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总体改革任务。
2.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矩阵化的“基金集群”,推动新设玉柴倍增基金、市政府投资基金、北流百亿产业孵化投资基金,指导产投集团设立产业发展母基金,以基金招引模式对接优质项目落户玉林。
3.加快压降融资平台,督促融资平台加快完成隐债清零,确保按照自治区压降专班会审要求的时限完成20家融资平台退出工作。推动经营性房产、土地、河砂等资产注入企业。加快建成全区首个地市级国有企业司库体系,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数智化转型。
4.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采取债券回购、合作开发、市场出让、自主开发等方式盘活低效土地,推进城建集团与玉州区发展投资集团合作开发石牛路地块,引入中铁十八局开发建材市场地块,运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盘活春江花月、繁华里地块,与中交集团等企业洽谈出让吉营·桂园地块,采取规划天地楼方式盘活吉营·春熙汇地块。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持续深化改革,推进集中统一管理。一是依法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做好基础管理。二是解放思想创新,加快出台国有金融企业管理事项清单等制度。三是算清国有金融资产账,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进资本管理改革。
2.持续优化结构,促高质量发展。一是探索资本金补充机制,引入战略投资者扩大规模。二是探索风险分担机制,争取上级补偿资金,降低涉农担保风险。三是鼓励企业创新、拓渠道、优布局,争奖补、探合作、强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和工业发展。
3.持续强化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一是厘清政企职责,确保资本管理到位不越位。二是完善财务监管、产权登记等制度,支撑风险防控。三是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强化考核,确保金融运行平稳可控。
4.狠抓党建,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并与公司治理统一,建强班子和人才队伍,完善人员选任考核问责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筑资产流失防范机制。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按照国务院、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现行法规制度,进一步研究完善我市资产管理制度机制。
2.增强资产管理意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管理体制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各自的职责,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资产管理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从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购置抓起,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确保国有资产能合理使用和规范处置,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3.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紧密结合。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系统将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通过技术手段进一步约束预算部门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避免资产超配、闲置造成浪费。
4.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一是加强对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增强部门、单位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函询整改制度,对各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挂号,继续向问题所在单位发送问题整改督促函,确保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5.推进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和资产状态,继续细化资产盘活方式 ,通过自用、共享、调剂等方式,充分挖掘在用资产最大效能,对到期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要继续使用,推动资产调剂使用和共享共用力度,及时将待盘活资产无偿划拨给市直机关公物仓。
6.提高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进一步推行报废资产公开拍卖处置,并探索形成制度机制,实行大批量、高原值报废资产以公开处置为原则,不公开处置为例外,确保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坚守自然资源安全底线,聚焦经济稳增长。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全力做好用地用林用草要素保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玉林项目建设。科学有序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稳妥运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做好存量闲置土地回购和重点土地收储,做好土地收储和供应。加快推进龙云灌区、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等一批水资源配置工程,进一步优化水网规划布局,统筹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深入开展水生态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及修复,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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