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8 16: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科技金融体系,分散企业科技创新风险,近日,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科技厅、广西金融监管局印发《广西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办法(试行)》,对科技型企业为降低自身风险而购买特定保险产生的保费予以补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保险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助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一是明确补贴对象。科技保险补贴对象包括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创新积分制推荐企业以及科技领军企业等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企业,实现对重点科技企业全覆盖,切实提升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是规范补贴范围。科技保险产品实行目录制管理,具体险种由自治区科技厅会同广西金融监管局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科技创新需求以及保险市场发展情况等向社会遴选,公开发布后供科技型企业自愿选择投保。
三是确定补贴标准。科技保险补贴标准按保险产品类别分档确定,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对于科技型企业投保一类保险产品的,按实际缴纳保费的50%给予补贴;对于科技型企业投保二类保险产品的,按实际缴纳保费的40%给予补贴;对于科技型企业投保三类保险产品的,按实际缴纳保费的20%给予补贴。单个科技型企业投保三类保险产品的,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同时投保二类、三类保险产品的,合计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同时投保包含一类产品在内的任意组合保险产品的,合计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强化资金保障,确保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配合自治区科技厅等部门持续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不断健全完善科技金融体系,推动科技创新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