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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财政局:多措并举推进社保政策提标 持续发力增进民生福祉

2026-02-03 08:16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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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兴业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提标政策,积极筹措财政资金,确保民生保障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全力推动社会保障制度落实落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一、聚焦“老有所养”,稳步提升养老保险待遇

持续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21年的每人每月131元逐步提高至2025年的每人每月186元。2025年全年累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2.72亿元,惠及全县约1.12万城乡参保居民。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精准为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达2024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7%,全年共计为我县4421名退休人员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2.99亿元,有力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

二、聚焦“病有所医”,持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围绕“保基本、全覆盖、可持续”核心目标,稳步深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实现稳步提升,由2021年的580元提升至2025年的700元,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升。2025年全年统筹配套医保资金1986.39万元,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筑牢织密守护群众健康的医疗保障安全网。

三、聚焦“弱有所扶”,精准提高特殊群体救助水平

全面筑牢困难群体兜底保障网,精准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保障政策,稳步上调各类救助补贴标准。城乡低保方面自2025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A1类标准保持每人每月680元不变,A2类、B类、C类标准分别从440元、410元、400元提高至445元、415元、405元;农村低保A类、B类、C类标准分别从340元、245元、220元提高至345元、250元、225元。2025年全年拨付低保资金1.27亿元,惠及45.8万名困难群众。残疾人保障方面,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从80元上调至90元,全年拨付补贴资金1396.32万元,覆盖9369名残疾人。高龄津贴方面,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从每人每月200元大幅提高至500元,全年拨付高龄补贴925.43万元,惠及21.22万名高龄老人。特殊儿童保障方面,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机构抚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422元提高至1460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22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60元,全年累计拨付相关补贴292.29万元,惠及3599人次,为特殊儿童群体撑起成长“保护伞”。

四、聚焦“公共服务”,优化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供给

为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县持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筹资标准。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99元,标准是项目实施之初人均筹资标准(15元)的6.6倍,民生保障力度显著增强。全年共筹措资金4578.17万元,重点推进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重点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等重点项目,不断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更优质、更便捷的公共卫生服务,不断夯实全民健康根基。

   下一步,兴业县财政局将继续立足本职,以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目标,深入开展“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实践活动,全面提升财政服务管理效能,扎实推进全县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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