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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 2026年5月1日起执行

2026-04-02 10:00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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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更好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经玉林市人民政府同意,近期我市公布了《玉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2026年调整)》,将从2026年5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相关标准。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维持760元/月不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提高到558.33元/月。具体发放标准根据低保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际差额计算。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设定。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维持988元/月不变;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由650元/月提高到725.83元/月。

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救助待遇提标政策精准落地,2026年,玉林市财政局已下达中央、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14.68亿元,全市各级财政配套资金1.06亿元已足额纳入2026年预算安排,为落实政策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下一步,玉林市财政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生保障重点工作的具体安排,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统筹力度,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政策精准落地、及时兑现。同时,加强部门联动与绩效管理,推动救助资源向最需要的群体和最薄弱的环节倾斜,切实织密扎牢基本民生安全网,让政策更有温度、让困难群众生活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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