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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财政局职能配置

2024-10-12 18:14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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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贯彻执行自治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分配政策和转移支付制度。分析预测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玉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市级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督和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四)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负责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的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五)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市级政府债务,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制度。

(六)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及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八)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障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直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贯彻执行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的建议。加强对金融经济的统计分析和综合研判,牵头开展全市金融安全稳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等研究。研究起草地方金融管理相关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推动新型金融业态规范发展。负责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的推进落实工作。

(十二)负责统筹协调区域内金融相关工作。协调金融监管等重大事项,做好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政策的协调。协调全市金融改革发展与风险防控工作。统筹协调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统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推动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的建议。

(十四)做好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协调、督促、落实。牵头开展金融风险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政策研究。协调组织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研究重大金融风险处置方案。

(十五)协调对全市各类金融活动的监管,推动压实金融管理部门及各县(市、区)的监管责任和风险处置责任。协调全市监管有关工作,建立健全与中央、自治区金融管理、风险处置、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驻地分支机构的沟通联系,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

(十六)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全市关于金融工作的决定和部署。协调开展金融领域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的金融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提出问责建议。

(十七)负责辖区内“7+4”类机构日常监管,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风险处置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风险排查、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十八)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委财经委员会有关财经工作的部署和重要事项。组织开展重大财经问题的调查,研究全市财经工作等方面重大政策。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对全市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和城区财政关系。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地方税政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组织实施税制改革;落实地方税体系建设,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税收支出统计分析;市税务局负责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组织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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